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

"鳶翠觀星保護區"的簡單想法

__天文在開發中國家本來就是小眾,說穿了就是沒那麼多閒錢來做,所以本來就是很困難的。有錢是第一要件。但是誰能經營更難。看看台灣遊樂區,經營慘澹,聊無創意,除了收門票很讓人映象深刻外,還有哪些人很樂意會很高興再去玩?服務業都營運的很差,更不用說這類有深度,不是隨便就可上手的天文。
__再來,做園區,是要去蓋房子?同好已經很不爽那裡的光害,政治人物一聽"園區"就會想大興土木,才會算政績,有點嚇人。建議"鳶翠觀星保護區"(事實上鳶翠一帶公路北側是南投的生態保護區,但似乎執法不嚴,到處種),擴大保護範圍與定義,比較實際。而經營,也應該是從霧社到清境的商家與住民著手,讓他們認同這可以變成清境的觀光業重要特色,變成他們資產的一部份,也是吸引不只國內觀光客的一個獨特高山業餘觀測點,有這份認同,才會有清境地區光害自律,如此,清境夜晚的遊客不會無聊到在狹短公路兩邊上亂竄,觀星可以是到清境的一個夜晚選項,這樣也是增加就業機會(觀星導覽,小巴載客以及保護區內的相關服務),我們業餘的同好就提供當地旅遊工會guideline,觀星技術支援與訓練,假若這可以讓保護區一年營運250天(這也需要晴天數氣象統計資料),並讓當地旅遊工會算得出這可以增加一年多少營收(這仍有許多細節與內容來說服他們),假若總體一年可增加1000萬,那工會應該有相當興趣讓所有工會會員一起出錢把他那塊地包下來,來增進自己收益,而這種多方win-win game才是長久之計。
這有幾個重點:
1."鳶翠觀星保護區",擴大保護範圍與定義(特別是光害)
2.當地人認同觀星保護區,是台灣獨特觀星觀光資源,清境亂蓋光害就會毀了這區。
3.這可增進觀光收益,讓遊客有好天夜晚選項
4.業餘同好需進行技術支援,並推廣
5.有了保護區,同好也有好地方去,而且晚上不會太孤單
6.可能這一區的同好會因此增加,讓這區有觀星方面的事業產生,讓保護區生根深耕。找個有錢人出錢只解決部分問題

>在 lingo 的文章中提到
在網路上看到有人發起連署
>希望能把翠峰設為觀星園區
>http://campaign.tw-npo.org/campaign//full_personal_list.php?id=2009113019034900
>我也加入了
>不過應該是不會有甚麼用
>花錢就能解決的事
>何必用這麼大費周章又明知不會有效果的方法呢
>不如一年120萬把翠峰包下來
>有水有電望遠鏡隨便擺
>而且當然沒光害
>有誰要去包下來經營個【觀星示範園區】嗎?
>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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